三水区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实施细则(节选)
卜映芬 主编
【正文快照】:参保标准
推行居民门诊“一卡通”制度后,从2010保险年度起居民门诊参保费用调整到120元/年/人,
其中区、镇、个人各负担4o元脾粼人、30元/年/
人、阳元/年/人。
支付标准
参保人到承办医疗机构就诊时,除缴纳挂号
费和门诊诊查费外,使用《三水区居民门诊基本
医疗保险药品目录》(简称《药品目录》)以外的
药品及其他项目的费用,由参保人个人负担。使
用《药品目录》中规定的药品费用和纳人报销范
围的常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所发生的费用:在镇
级或社区承办医疗机构就医的,居民门诊基本医
疗保险基金支付80%...
【主编单位】:
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;佛山市三水区档案局
【栏目名称】:
便民服务
【地域】:
广东省
【页码】:
58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