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山市老年人优待办法(节选)
卜映芬 主编
【正文快照】:从2004年4月1日起,具有佛山市户籍、年
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凭佛山市老年人优待证享
受优待服务。优待证分两种:浅蓝色优待证为满
60周岁不满65周岁老人使用,金黄色优待证为
65周岁以上老人使用。本市老年人优待证由市老
龄工作委员会委托各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发放和管
理。优惠项目和优惠内容如下:
乘坐公交车:年满60周岁不满65周岁的老
年人凭《优待证》享受半价优惠,65周岁以上老
年人凭《优待证》免费。对老年人乘坐车、船等
交通工具给予优先购票、进站、检票、上下车船
等优待。候车、候船室应设置老年人专...
【主编单位】:
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;佛山市三水区档案局
【栏目名称】:
便民服务
【地域】:
广东省
【页码】:
584